轉讓域名的指引

轉讓域名是指在雙方同意下將域名註冊的權利及責任自現有註冊者(「轉讓人」)轉移到一個新登記者(「受讓人」)。

轉讓域名的過程

第一步

受讓人必須將新的註冊資料填妥於網上轉讓申請表。 當填妥網上轉讓申請表, HKDNR將會為這次申請提供一個參考編號(如: TNRxxxxx)。

第二步

轉讓申請信必須根據以下有關資料選擇(請拉下頁選擇適當的轉讓申請信)。轉讓申請信必須由轉讓人簽字和由受讓人加簽,並且包含公司印章(如適用), 並且填上在第一步分配到的參考編號。

選擇適當的轉讓申請信

在遞交您的轉讓申請之前, 您需要在Whois檢查您的域名的合約版本。 只有”HKDNR最新版本”合約下的域名才可轉讓。 如果您的域名是”舊合約”,於申請轉讓時須同時申請合約轉換,詳情請按這裡 .

視乎轉讓人屬個人/公司類別而需選擇不同類型的轉讓申請信。請閱讀下面指示並保證您選擇並使用正確類別的申請信。視乎轉讓申請信的種類決定您申請時所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如果您不肯定用哪一份信較為適合,請電郵至enquiry@hkdnr.hk與我們聯絡,或 致電 +852 2319 1313 與我們聯絡。

第一類型 – 轉讓人是商業機構*

第一類型轉讓域名信 (TNRCase1) 及證明文件,請按查閱。

第二類型 – 轉讓人是個人:

第二類型轉讓域名信 (TNRCase2)及證明文件,請按查閱。

*如果轉讓人清盤或結業或停止存在, 參見本指引末的「轉讓的例外情況」。

第三步

請將所需的轉讓費、轉讓申請信及所需證明文件一起發送到HKDNR:

電郵: enquiry@hkdnr.hk

傳真: (852) 2319 2626

遞交的所有文件(包括支票)給HKDNR時必須註明第一步分配的參考編號。

第四步

在收到第三步所有資料後,HKDNR將處理轉讓申請。HKDNR一般會於3個工作日內通知轉讓人和受讓人轉讓申請的狀況。

若HKDNR未能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及或您未在提交申請30天內付款,轉讓申請將不獲受理。

費用

轉讓申請費用為HK$500

轉讓域名除繳付轉讓費外,亦須繳付註冊費。受讓人可選擇支付一年或數年的註冊費。請按查閱各類別域名的註冊費。

轉讓的例外情況

如果轉讓人不是域名的登記者,但是域名的實益擁有人(例 :域名持有人是停止存在的商業個體),申請程序將會不同。請填好第三類型轉讓申請信 (TNRCase3).

域名的實益擁有人包括:

(a)公司的清盤人(如該公司是登記者)

(b)已故的個人的遺產(如個人是登記者)

(c)信託的受益人(如受託人是登記者)

HKDNR可完全酌情決定是否接納屬實益擁有人的轉讓人,同時可收取附加費。

如有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hkdnr.hk 或致電+852 2319 1313 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