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域名的指引

转让域名是指在双方同意下将域名注册的权利及责任自现有注册者(「转让人」)转移到一个新登记者(「受让人」)。

转让域名的过程

第一步

受让人必须将新的注册资料填妥于网上转让申请表。 当填妥网上转让申请表, HKDNR将会为这次申请提供一个参考编号(如: TNRxxxxx)。

第二步

转让申请信必须根据以下有关资料选择(请拉下页选择适当的转让申请信)。转让申请信必须由转让人签字和由受让人加签,并且包含公司印章(如适用), 并且填上在第一步分配到的参考编号。

选择适当的转让申请信

在递交您的转让申请之前, 您需要在Whois检查您的域名的合约版本。 只有”HKDNR最新版本”合约下的域名才可转让。 如果您的域名是”旧合约”,于申请转让时须同时申请合约转换,详情请按这里 .

视乎转让人属个人/公司类别而需选择不同类型的转让申请信。请阅读下面指示并保证您选择并使用正确类别的申请信。视乎转让申请信的种类决定您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

如果您不肯定用哪一份信较为适合,请电邮至enquiry@hkdnr.hk与我们联络,或 致电 +852 2319 1313 与我们联络。

第一类型 – 转让人是商业机构*

第一类型转让域名信 (TNRCase1) 及证明文件,请按查阅。

第二类型 – 转让人是个人:

第二类型转让域名信 (TNRCase2)及证明文件,请按查阅。

*如果转让人清盘或结业或停止存在, 参见本指引末的「转让的例外情况」。

第三步

请将所需的转让费、转让申请信及所需证明文件一起发送到HKDNR:

电邮: enquiry@hkdnr.hk

传真: (852) 2319 2626

递交的所有文件(包括支票)给HKDNR时必须注明第一步分配的参考编号。

第四步

在收到第三步所有资料后,HKDNR将处理转让申请。HKDNR一般会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转让申请的状况。

若HKDNR未能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及或您未在提交申请30天内付款,转让申请将不获受理。

费用

转让申请费用为HK$500

转让域名除缴付转让费外,亦须缴付注册费。受让人可选择支付一年或数年的注册费。请按查阅各类别域名的注册费。

转让的例外情况

果转让人不是域名的登记者,但是域名的实益拥有人(例 :域名持有人是停止存在的商业个体),申请程序将会不同。请填好第三类型转让申请信 (TNRCase3).

域名的实益拥有人包括:

(a)公司的清盘人(如该公司是登记者)

(b)已故的个人的遗产(如个人是登记者)

(c)信讬的受益人(如受讬人是登记者)

HKDNR可完全酌情决定是否接纳属实益拥有人的转让人,同时可收取附加费。

如有查询,可电邮至enquiry@hkdnr.hk 或致电+852 2319 1313 与我们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