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注册域名
重新注册域名
Q1: | 为何要重新注册域名? |
Q2: | 什么情况下的域名需要重新注册? |
Q3: | 重新注册的费用如何? |
Q4: | 重新注册需提供什么文件及办理什么手绩? |
Q5: | 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注册协议跟旧合约有什么不同? |
Q6: | 于重新注册时,我可否同时更改域名联络人资料? |
Q7: | 如我的公司已易名,我应怎么办? |
Q8: | 提交重新注册的申请后,我可如何得知申请的最新情况? |
A: 进行重新注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域名注册资料的准确性、向客户索取一些因注册系统更新而需要填补的资料、检阅有否一些已被注册但未被使用的域名纪录及邀请按旧合约注册域名的客户将合约升格为香港域名有限公司注册协议。凡于2001年2月19日前注册域名的客户,皆有权选择将注册合约升格为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注册协议最新版本,或保留原有旧合约。
A: 所有于2001年6月1日以前注册的域名均需要进行重新注册。
A: 进行重新注册无须任何费用。
A: 申请重新注册时,贵公司/机构需要出示有关的商业注册/注册证明文件。文件可传真至+852 2319 2626、电邮至enquiry@hkdnr.hk 或邮寄至本公司,地址为香港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3座C区5楼501室。来件请注明欲进行重新注册之域名。
A: 两种注册协议的主要分别如下:
旧合约 | 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注册协议最新版本 |
* 同一公司/机构只可注册一个’.hk’域名 | * 同一公司/机构可申请多于一个域名,数量不限。 |
* 域名不可转让 | * 域名可以转让 |
* 不需缴交年费 | * 需缴交年费 |
* 更新伺服器资料需缴交费用 | * 更新伺服器资料无需任何费用 |
A: 你可更改域及的管理联络人?技术联络人及帐户联络人资料,但由于按旧合约注册的域名不可转让,故此你不能更改域名持有公司/团体名称,以及伺服器资料。
A: 请将你的情况以电邮通知我们,电邮地址是enquiry@hkdnr.hk,我们将按情况提供协助。
A: 在收到你的申请及完成申请程序后,我们会以电邮通知域名的管理联络人。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852 23191313 或电邮至 enquiry@hkdnr.hk与我们联络。
最后更新: 19 / 08 / 2006